財政部賦稅署昨(22)日表示,為推動電動汽車產業發展,行政院已經核定,電動汽機車免徵貨物稅的優惠,將再延長3年,預估市價超過200萬元的電動車,每輛至少可省下超過20萬元的貨物稅。
政府為扶植智慧電動車產業,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,自100年1月28日起,提供電動汽機車免徵貨物稅的租稅優惠,並授權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,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。
由於電動汽機車的免稅年期將於下周一(27)日到期,經濟部因此向行政院提案,考量我國電動車產業目前尚處萌芽階段,有繼續協助產業發展的必要,建議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可再延長3年,並獲得行政院核定。
財政部表示,國人只要購買電動汽機車,不分進口或國產車,用途也不限是自用或營業用,一律享有免稅的租稅優惠。另外,在100年修法前政府其實已提供電動車減半課徵貨物稅優惠,免稅年限再延長3年,等於降稅利益擴大一倍。
電動汽車售價昂貴,一般售價多在200萬元以上,若以馬達最大馬力在208.8英制馬力以上的電動汽車、售價200萬元估算,按稅法規定,車主原本必須按30%稅率課徵貨物稅,在減半課稅之下,貨物稅稅額約23萬元。
在政府延長免稅年限後,電動車買主完全不須繳交貨物稅,以上述電動汽車為例,至少省下超過20萬元的貨物稅,但財政部官員提醒,車主購入電動車時,仍須先繳交貨物稅,再向稅捐機關申請退還全額貨物稅。
依據財政部統計,過去3年來,電動機車已有2萬173輛申請退稅,退稅金額達7,283萬元,而電動汽車方面,只有346台申請退稅,退稅金額為7,122萬元。
官員表示,電動車具有節能減碳等好處,近年在引擎噪音、電池過熱的問題上,技術也都有突破,延長免稅年限,將有助於提高民眾的購買意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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